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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梨园会计培训学校

财务人手一份的税率宝典+抵扣锦囊,领到就是赚到

来源:北京梨园会计培训学校 发布时间:2019/1/27 10:27:53

一、哪些项目可以抵扣?

1、水费(11%,自产的可3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条例及细则、财税〔2009〕9号

2、电费(17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3、购入办公用品(17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4、修理费(17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5、饮用桶装水(17%)(远见财税李志远认为,此项属于个人消费,税务机关也可能会认为属于个人消费,不应该抵扣,但个别税局提供资料表示允许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6、宣传用品(17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7、低值易耗品(17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8、差旅中的住宿费(6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9、广告费(6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10、咨询费(6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11、租赁费(有形动产)(17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12、租赁费(不动产)

(1)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后取得:11%

(2)出租人在2016年5月1日前取得:5%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、税务总局公告〔2016〕16号

13、培训费(6%,可选择简易3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14、会议费(不含住宿费、餐费、外购会议用品)(6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15、高速公路通行费(同12点,实际可减按3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86号

16、一级公路、二级公路、桥、闸通行费(同12点,实际5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86号

17、取得固定资产(动产)(17%)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

18、取得固定资产(不动产)

根据购进服务及货物确定可以抵扣的税额,注意分期抵扣规定

政策依据:税务总局公告〔2016〕15号

19、财产保险费(6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20、物业服务费(6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

21、劳务派遣服务(派遣公司选择一般计税方法)(6%,实际大都采用差额计税5%)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47号

22、购进的农产品(13%,已改为11%)

按照《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》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

政策依据: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、财税〔2017〕37号

23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(3%、5%)

例外:小规模纳税人出租、销售不动产代开专票适用的征收率为5%

政策依据:财税〔2016〕36号、国税发〔2006〕156号

别忘了,这些抵扣项目都要和生产经营有关哦~

二、哪些项目不可以抵扣?

1、差旅费(除住宿费外)

2、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

3、免征增值税项目

4、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

5、非正常损失的

6、贷款服务

7、餐饮服务

8、居民日常服务

9、娱乐服务

三、增值税抵扣时,要取得哪些扣税凭证?

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,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目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有:

1、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(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);

2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;

3、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;

4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、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,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;

5、农产品收购发票、销售发票;

6、通行费发票(不含财政票据)。

备注: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,应当具备书面合同、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。资料不全的,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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